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收养、安置社会孤儿和寄养家庭的痴呆、残疾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医疗、康复、膳食营养等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上海市人民社会条例[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2名医生(初级专业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如需咨询《招聘简章》内的专业、学历、就业要求、资质及相关内容,请直接联系人力资源部。
(三)外省市社会工作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1) 报名
本次注册采用电子邮件注册方式。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附件2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其中包括《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住所证明(正面)及背面)、个人学历证明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起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录用日期公告)、该职位所需资质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联系邮箱:sifursk@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应聘职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期限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333,605的比例确定比例,并通知面试人员。未入选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该职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理论测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和拟招聘岗位数,按照1: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市二甲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检查
此次考察由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能力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并公告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举报。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聘用决定。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户籍在外省市、符合我单位聘用的医生岗位资格的人员,我单位可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协助其办理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落户手续。关键机构。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57822396
联系地址:松江区永隆路788号
联系邮箱:sifursk@163.com
监督电话:644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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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上海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
附件2: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上海第四社会福利院
2024 年4 月10 日
原标题:上海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410/t0035_1423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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